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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浩同志当选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 |
时间:2015/2/27 8:29:00 | 浏览: | 作者: | 信息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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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20日晚,万人瞩目的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颁奖典礼在北京举行,经过全国各地1亿1千多万人投票评选,原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党委第一书记,已故全国“优秀共产党员”、“人民满意的公务员”、“模范基层干部”沈浩和其他全国53名道德模范光荣当选。
2011年举办的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是由普通百姓通过投票的形式从317位正式候选人中选出,真正做到了“人民选人民”。所有道德模范及候选人分为“助人为乐”、“见义勇为”、“诚实守信”、“敬业奉献”、“孝老爱亲”5个类型。其中,沈浩当选全国敬业奉献道德模范。
相关背景资料:
沈浩,生于1964年5月,安徽省萧县人,1986年参加工作,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,先后担任省财政厅副主任科员、主任科员、副调研员;2004年2月,作为优秀年轻党员干部,从省财政厅下派至小岗村担任党支部书记。在凤阳期间,任小溪河镇党委副书记、小岗村党委第一书记、村支部书记、村委会主任。2009年11月6日,因积劳成疾,猝逝在工作一线,年仅45岁。
沈浩生前先后荣获了全国农村基层干部“十大新闻人物”特别奖、全省第二批选派干部标兵、安徽省改革开放“三十人三十事”先进个人、“全国百名优秀村官”等荣誉称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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